第七章 公园早读 (第1/2页)
晚上我睡的很死,因为一天都在不停的跑,上午逛学校,下午逛楼梯,我直觉得腿已经是地板的了;第二天我起的很早,我记得从在这儿上班开始,除了上班,我还没这时候起来过,而且是那种一睁眼就直接清醒的哪一种。因为昨晚我问她早上准备做什么的时候,她说想早上读日语,我想都没想就说陪她一起去,我给她的理由是我们学校有一个英语公园,很适合早读,但是她对学校不熟,我就说带她一起去。
很快洗漱完,我跑到我给她找的旅馆下面,看着二楼她所在的那个房间,却一下有些犹豫起来,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一丝疑惑。由于还很早,天才刚刚亮,看着没有一丝光亮的房间,我知道她还没起。我试着发了条短信给她,问她起床了么,没有回信。不知道为什么,我心里很想现在就见到她,同时却又不愿意吵醒她。所以我就在楼下一直看着她的房间,仿佛能看到她正在熟睡的身影。
不知不觉,一个多小时过去了,天已经大亮了,旅馆的老板也开门了。由于昨天刚来过,老板也还认识我,所以我直接上楼到了她的房间门口。我举起手想敲门,犹豫了下又放下,然后又复举起,又放下……
终于我看了看时间,觉得应该可以了,经过心理与身体的反复纠结之后,我还是敲了门,同时嘴里一边轻轻的唤着“景妮”。隔了一会,房间里传来一句“等一下啊”,然后她打开了门,还一边歉意的说:“不好意思啊,没听到短信声音,等很久了吧?”
“还好,是我来早了,是不是吵醒你了?”我笑着答道,不是故作轻松,而是我真的很开心,仅仅只是看着她。
幸福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,有的人一辈子都在追寻,却得不到想要的幸福,抱怨社会的不公,埋汰上天的不仁;同时也有人总是过得很快乐,总在不同时间、不同地点发生的不同的事情带给自己的乐趣,感谢世界的美丽,感恩命运的神奇。有人说过:所谓幸福,就是猫吃鱼,狗吃肉,奥特曼打小怪兽。我觉得做你喜欢做的事情,就是幸福,就像现在正坐在她身边听她读日语的我,即使我什么也听不懂。
本来她是让我回去的,说我在这儿又没事,可是我坚持陪她,看我很坚持,她也就放弃了她的坚持,专心地复习笔记去了。在旁边就那样看着她,我真的觉得幸福原来就这么简单。
毕竟已是深秋,早上还是很冷的,所以坐在石凳上的我感觉一股寒意透到了身体里面,就问她:“觉得冷不,冷的话就去教室吧。”她说这儿气氛很好,没事的。不过她微微有些颤抖的身体出卖了她,当时我有一种想把外套脱给她的冲动,不过理智告诉我这是不行的。早上露气很重,所以我们坐着的石凳显得格外的冷,我去周围把贴在柱子上的广告撕了下来给她垫着,不过在我给她铺好的时候,无意间碰到她的手,我一下就难过起来。对,就是难过,我对自己没有想清楚的行为感到难过,我只想到带她来这儿早读,却没考虑到早上的气温。她的手很冷,冷得我感觉就像碰到了一块冰。所以我一下就抓住了我碰到的她的那只手,整个手都是冰冷的。不过随后我就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欠妥,所以马上放开了,我劝她去教室,不过她坚持不去,也不知道为什么。
劝她不听,我只能另觅他途,突然我想到复临舍应该有热水,所以我跟她说了声让她等我一会儿。跑到复临舍,我用两毛钱买了一杯水,是一次性杯子的那种,买到水,我赶紧又跑到她身边,一边把杯子地给她,一边说:“快拿着吧,应该会暖和一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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