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_第185章 不被看好的音乐平台2.0模式 (第2/2页)
“李名推出2.0模式真是其心可诛的做法,用不着边际的蛋糕去忽悠那些,为温饱问题苦苦挣扎的歌手和创作者,让他们为自己破坏六巨头独大格局的战略,而去当送死的炮灰。”
“李名这个人呀,就是一颗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,明明自己已经是满身的毛病了,却要倒打一耙的说音乐市场不行,需要进行外科手术才能活下来,而且非得他当主治医生才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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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子们的言论,开始时还是自发的行为,但是后来明显就有了水军的加入,同时还有微博大V们的转发评论,更是让反对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。
而在所有的微博大V当中,最为引人关注的是雷明的微博,他放下身段亲自上阵批判起李名来。
自我酷音乐成为第一个,将音乐销售分成模式,普及到大众阶层的平台,便使得数以万计的草根音乐爱好者,有了追寻自己的音乐梦想的道路。
经过我酷和其它音乐平台,多年以来共同的实践检验,事实证明了这个模式是非常成熟可靠的,而且也是最适合当今华语乐坛的。
虽然我们都在不断探索,是否还有更为优秀的模式,使华语音乐能得到更好的发展,可在这里我只能很遗憾的告诉大家,事实上是并没有的!
分成模式之所以能够发展下载,和它本身的特性是密不可分的,因为无论是从政策上面,提倡的多劳多得的来说,还是市场经济推动的优胜劣汰,分成模式都是都切实可行的。
现在某个音乐平台,因为一些自身利益的考虑,便在媒体和公众面前,大肆鼓催他们找到了一个,比现在的音乐分成销售模式,更为优秀的升级替代品。
那么今天我就来为大家,逐条梳理这个2.0的模式,到底是正如提出者所说的,是一个能被冠以划时代的存在,还是旧瓶装新酒的,只是一个糊弄人的玩意儿,甚至是纯粹华而不实的空中楼阁。
既然大家都知道,歌手是以演唱歌曲为谋生手段的,那么必然需要粉丝们的鼎力支持,才能让其在音乐的道路上走的更远。
但现在这个所谓的2.0模式,却把原唱者摆在了一个,相当尴尬的位置之上,他们不再是经典歌曲的代名词,而成了像放在橱窗里面,展示各种商品的模特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音乐的购买者不再是,冲歌手这个人的演唱而去的,而是把他们当做了一种,不影响自己实际使用的透明人。
但是这现实吗?
歌曲和歌手的关系,真的能像商品和模特一样,那么泾渭分明吗?
显然是不可能的!
所有人都认同这样一个说法,一首好的歌曲离不开作词、作曲和歌手,这三者的共同努力。
无数个事实也告诉我们,一首好的歌曲,离不开一名优秀歌手的演唱,不然再经典的作品换成那些,功力不够深厚的演唱者演唱,都会让人有一种糟蹋经典的感觉。
如果在一个原唱歌手,把一首歌曲演唱火了的情况下,还让其他跟风者,拥有与其相同的竞争条件,那么不就是过河拆桥、卸磨杀驴的作法吗?
虽然在短期之内看来,这样的作法是有利于,激发创作人更多的创作热情的,但其实我们只要仔细想想,就会发现这不过是竭泽而渔的愚蠢行为。
当无数个翻唱者,在金钱的诱惑之下,抱着试试看的想法,一窝蜂的跑去翻唱歌曲,不但会透支歌曲本身的生命力,还会危害到歌手这一行业,正常有序的发展道路。
我这样说绝对不是危言耸听,因为翻唱一首歌曲的难度,比起第一个演唱一首歌曲的难度来,简直是一个在天、一个在地。
原唱,你需要进行各种考虑,怎么样才能把歌曲唱的更完美、把歌曲的内涵最大化的呈现出来。
而翻唱呢?
简单一点的,只需对原唱进行维妙维肖的模仿,而高级一点的,则是进行编曲、节奏上的改变,反正也不用担心糟蹋了歌曲,最多是被人吐槽几句罢了。
在我们身边的人当中,从来不缺乏那些有小聪明的人,而这种赌徒式的心理也是普遍存在的。
所以当2.0模式推广起来后,华语音乐的未来不会是,概念提出者想的那样美好,反而是把现在的大好局面,推向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当中。
有探索的热情是好事,但是一定要三思而后行,千万不可因为自己的私念,或是狂妄自大的心态,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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