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_第529章 后半程比赛之李名的散文 (第1/2页)
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,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。
那年冬天,祖母死了,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,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……
……
看到这短短的几十个字,熟悉的人一定很清楚,这究竟是出自哪一篇文章的段落吧?
对,没错,这就是李名在今天的比赛上,所拿出的参赛作品。
李名之前也没有想到,他没有将这篇作品,寄予多么高的获奖希望,反而让他明白了什么叫做无心插柳柳成荫。
因为就在比赛最后,当评审长高译宣布今天比赛名次的时候,这篇作品竟然拿到了冠军的名次。
虽然在上辈子那个时空,这篇文章可谓是散文的经典之作,而且由于收录在语文教材的关系,这篇文章的知名度,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,那是一点都不为过的。
或许因为时隔多年的关系,许多人对这篇文章的细节,已经基本上记不清楚了。
可是对于这篇文章,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,就如这篇文章的标题一样,以简洁明了的姿态,印刻在每一个人的脑海当中。
李名对这篇文章的细节,同样也是记忆完全模糊了,然而就在主持人,公布本场比赛命题的时候,李名立刻就想到了这篇作品。
虽然是命题作文的比赛,但并非是如同中小学生,在进行语文考试当中,所要写的作文一样,是有那么多条条框框限制的。
今天比赛的命题很简单,也就是要求参赛选手,从爱情、亲情、友情等诸多情感当中,选择一种来进行故事创作。
唯一的要求,就是通篇故事,都必须是以第一人称的方式,进行描述和刻画的。
一般来说,在进行故事创作的时候,基本上是使用第一人称,以及第三人称来进行的,而且由于第三人称居多。
之所以形成这样的情况,主要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决定的。
一是对于绝大多数的作家而言,使用第一人称进行创作,其难度绝非是第三人称能够相比的。
使用第一人称创作,必须要有非常高的文字驾驭能力,才能够让读者在阅读中的时候,不会有任何不适的感觉。
对于很多新人作家来说,最容易犯的一个毛病,就是通篇文章不断出现“我”这个字。
好像除了这个字以外,就找不到更好的落笔方式,将所要创作的故事进行下去了。
这第二个原因,则是第一人称不像第三人称那样,可以随着情节的需要,灵活地进行角度的变化。
对于一个好的作品来说,往往都是多角度、深入性的,将整个故事脉络展开的。
而第一人称的作品,由于其角度已经锁死的关系,就会使得故事情节的发展,只能一步一步地展开。
不像第三人称的作品,读者能够以上帝视角的优势,比故事当中所涉及到的人物,知道更多有用的信息。
……
当主持人宣布完比赛的命题之后,现场的选手神情是各不相同的,有的忍不住拍手叫好,而有的却难掩心中之郁闷。
如果比赛这个命题,没有限定是第一人称方式的话,那些选手们还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。
毕竟任何一个正常人,都是有七情六欲的。
对于能够加入作协的作家来说,让他们将自己的情感,演变为故事当中的内容,那是没有什么难度的。
但是现在,还要限定第一人称的方式,那就会出现因为个人在平时,所创作作品习惯的不同,而有了完全不一样的感受。
“我靠,作协那帮家伙,心眼也太坏了吧!搞什么样的命题不好,非要搞着什么第一人称的描述方式,这是成心跟我们过不去”,某个作家义愤填膺地向自己同伴吐槽道。
而这个作家的同伴,显然是在以往,就有使第一人称的方式,来进行自己的作品创作的,所以他对此丝毫没有在意的意思。
“切,这有什么困难的?小菜一碟罢了!”
“哼,你说的倒是轻松,像你这种喜欢用第一人称作家,当然觉得没有什么难度。但是绝大多数的人,谁习惯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行创作呀!”
“谁叫你平时总是拘泥一格,不想想尝试着新的方式,去寻求自己创作道路上的突破。人家作协那帮的领导,肯定就是知道你们这帮家伙,都不愿意进行创新的摸索,所以才故意搞了这样一出好戏的。”
说这话的那名作家,或许他自己也没有意料到,他这番反驳自己同伴的话,竟然一语就道破了真相。
没错,今年主办方在设置比赛章程的时候,的确是有这方面的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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