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_第606章 被一纸公文吓到的南湖卫视 (第1/2页)
“为了促进影视行业,能够更快速、秩序、健康的发展,同时响应国家有关的政策精神,我局特意印发了《2005年天朝文娱产业发展指导若干意见细则二》,请所有涉及的部门及人员,做好充分的学习和研究……”
这是一封,随着《2005年天朝文娱产业发展指导若干意见细则二》的文件,下发到各在电视台的公文开头。
如果是放在以往,这样带有一定政治意味的公文,肯定是得用纸质文件下发的。
但是现在,随着国家界无纸化的号召,再加上网络通信科技的发展。
所以,除非是十分重要的公文,需要有一个纸质归档的要求以外。
其它的公文,都是通过业务专用网络,直接下发到各个地方的。
这份公分,起草和印发的单位,是各大电视台的婆婆,也就是广电总局。
既然是上面发下来的公文,那所有接到公文的人员,自然是不敢怠慢的。
甭管自己的领导,有没有知晓这件事情同,他们都得第一时间将这件事情,上报到本单位最高领导那里。
南湖卫视,这个自诩为地方台老大的单位,虽然对外表现出来的态度,总是一副十分强硬的样子。
可是,在面对广电总局的时候,他们也是不敢不重视的。
于是乎,才有了魏文兵的助理,招呼都不打一声,便直接闯进了会议大厅。
魏文兵看到自己的助理,这样打断自己的思路,自然是很不高兴的。
可是让他更加不高兴的是,这份刚刚下发的公文,摆明了就是在针对他们南湖卫视嘛。
公文不算太长,打印出来也就是几页纸而已。
相比于以往,那种动不动就是几十页、上百页的公文,他草草的看过去,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便看完了。
公文不长,而且所写的内容也不复杂。
更重要的是,其中大部分的内容,也都算是喊口号式的东西而已。
可是在正文当中的最后一条,就让魏文兵感到很是难受了。
这一条,是这么写的:
对于非原创剧本,即通过改编、翻拍等方式而来的剧本,在作品开拍之前,原则上应该征求原著作者的意见。
如果原著作者,对该剧本存在异议的时候,双方应尽可能的协商、沟通,以确保剧本的最终版本,不存在实质上脱离原著的情况。
……
这样一条指导意见,谁还看不出是冲南湖卫视,对《龙虎斗京华》的改编而来的,那他就是个傻子了。
在以往,广电总局对于他们影视作品的审核,不能说没有,也不能说非常简单。
但是一般来说,只是作品不存在上纲上线的问题,广电总局一般也会直接予以通过的。
如果存在问题,广电总局通常的做法,也只是把未通过的作品打回去,让提交的单位进行相应的修改而已。
至于作品的剧本,究竟是忠实于原著,还是天马行空的构思,别说是有明文规定不允许了。
就是那个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,也不会在这方面的事情上,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的。
因为对于他们来说,他们就像是负责改卷的老师一样,只会告诉你们所写的答案,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。
而不会像任课老师一样,在给你的答案打岔的同时,还告诉你究竟错在什么地方,正确的答案又是怎样。
也正是这样的原因,所以才让在座的每一个人,都有一种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的感觉。
而且话又说回来了,就算广电总局下发的这份公文,是摆明了在针对他们南湖卫视的。
可是这力度,也实在是太离谱了吧。
在以往,也不是没有过哪部作品,或者是电视节目什么的,因为引发了太多批评的声音,以及不太和谐的社会影响,而被广电总局点名批评的。
可是这样的批评,一般只是召开内部工作会议的时候,由相关的领导进行的。
能够招呼都不打,直接在官网和官微上面,直接对某个电视台的做法点名批评,那实属罕见的呀!
更别提像现在这样,直接用下发公文的形式,将他们南湖卫视的不恰当做法,给昭告天下的啊。
去年,他们南湖卫视举办《超级女生》的时候,也因为引发了太多未成年人疯狂的追星,而被广电总局给点名批评的。
可是那个时候,上面还提前给他们打了招呼。
而且点名批评的途径,也只是在在官微上面,以不太正式的一条微博就给了事了的。
像现在这样,魏文兵一点风声都没收到,那是不是意味着广电总局,准备要拿他们来开刀了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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