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007》 路遇情敌 (第1/2页)
“你......”钱有才刚想质问对方为什么开车那么不小心,却不想自己才一开口,话就被堵了回来。
“小贝,这是我刚买的车,怎么样?我送你回家。”从雪佛兰上走出的是一个大约二十来岁,身材健壮,一副刀削般脸颊的青年,配上那一身昂贵的运动衫,倒是像极了偶像剧里的男二号,至于为什么不是男一号呢?因为男一号一般都是奶油小生才是,面前的青年虽然长得还算俊朗,但也不是奶油小生,最多算是一个普通的公子哥而已。
看样子这个青年倒是和莫小贝很熟悉的样子,只是莫小贝一见到这个人就皱起了眉头。
“我自己能回去,不用麻烦你了。”莫小贝的话语里明显带着不耐烦。
对于莫小贝的拒绝,青年仿佛没听见一般,随即瞄眼看着莫小贝不远处的钱有才,问道:“小贝,那小子是谁?”
其实早些时候青年就看见了钱有才,见对方与莫小贝在一起,青年就对钱有才产生了恶感,要不是有莫小贝在,恐怕刚才他就直接开车撞了钱有才,要知道他家本就很富裕,即使撞了钱有才,到时候说是不小心,陪点钱就是了,他家不缺钱。
钱有才怒发冲冠,感情这小子和莫小贝认识,那刚才还冲过来吓人干嘛?想到这里,钱有才就对着青年吼道:“喂,对面的家伙,你小子开车没长眼睛是不?没看见前面有人吗?”
莫小贝本来还想帮钱有才找个借口开脱,免得他受到青年的恶意对待,却不想话未出口,钱有才就大声吼了起来,而且钱有才比青年还小,却叫对方小子,实在是逗人之极,于是扑哧一声就笑了出来。
莫小贝这一笑,青年的脸上就挂不住了,想自己身为家中的大少爷,哪天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?每个人都对自己毕恭毕敬的,谁敢忤逆自己?今天倒好,一个素未谋面的学生竟然敢叫自己小子,那不是看不起自己吗?而且先前钱有才抱住莫小贝那一幕他也是看见了的,虽然那是危机时分,但是想来两人的关系也是非同一般。青年是在一次商业聚会上认识莫小贝的,当时莫小贝是和他父亲一起出席的宴会,第一次看见莫小贝,青年就发现自己对这个天真无邪且貌美如花的少女产生了爱慕之心,加上自己的父亲与对方的父亲有商业上的往来,所以青年想方设法的找着借口接近莫小贝,在他的潜意识里,自己看上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,而显然莫小贝已经归入了“看上的东西”这个行列。
“小子,你是谁?你最好离小贝远点,以她的身份,不是你这种穷小子能高攀的。”见钱有才穿着一身李宁运动装,确定对方没什么势力后,青年毫不吝啬的打击起了钱有才。
穷小子这个称呼一直是钱有才的肋骨,虽然他一直都很穷,但是穷人也是有骨气的,钱有才也不例外。
“你丫的,小爷我喜欢怎样就怎样,关你屁事。”钱有才怒道:“我就和小贝在一起了,你能怎么样?”
青年未曾想到对面的小子居然没有知难而退,无奈之下青年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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