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风云变幻 (第1/2页)
话说孙文先生领导的革命党人终于完成革命夙愿,推翻满清王朝,结束了中华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****制度。然而由于孙文等革命党人力量尚弱,加之袁世凯凭借帝国主义支持,耍革命的两面派伎俩,窃夺了革命的胜利果实。
1913年2月,依据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,举行了国会选举,***所得议席最多,按约法精神应由***理事长宋教仁出任内阁总理。
3月20日,宋教仁却在SH遇刺身亡。革命党人认为袁世凯是事件的幕后黑手。1913年7月孙文组织了中华革命党,发动二次革命,武力讨伐袁世凯,遭到失败。二次革命开创了民国武力解决争端之先例,亦开创了民国军阀混战之先例。
10月6日,国会选举袁世凯为第一任大总统,袁世凯随即于BJ故宫太和殿就职。11月4日,袁世凯发布《解散***通令》:“***之所谓党略,大率借改革政治之名,行攘夺权利之实。凡可以逞其野心者,虽灭国亡种,荼毒生灵,亦所不惜。其运动方法,或以利诱,或以威吓,或以诈取,务使同种之人,互相残害,而自为狡兔三窟之谋。其鼓吹之术,或以演词,或以报纸任意造谣,颠倒黑白。利用一般思想单简之青年,一入彀中,即为所卖,附和煽乱,至死不明。此等鬼蜮行为,即个人尚不能立身,遑论治国?”不久,袁世凯下令************并收缴***议员证书,取消***籍议员的资格。
由于***籍议员的资格被取消,国会因法定人数不足而休会,袁世凯遂派员组织中央政治会议作为临时替代机构,在召开的首次政治会议上,袁世凯指出内政紊乱是因部分人错误理解平等、自由和共和的内涵所致,还声明乱党人员失败后卷公款而逃,并谈及外交及司法独立问题。1914年1月,袁世凯根据黎元洪等人及政治会议的意见,解散国会。
1914年3月31日,袁世凯颁布了民告官为特色的《平政院编制令》。
1914年5月,袁世凯公布《中华民国约法》,改责任内阁制为总统制。
1914年12月29日,公布《修正大总统选举法》,规定总统任期十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
1915年5月6日,袁世凯发布《大总统袁世凯致各省电》:“中国沿海港湾、岛屿不可让与或租于他国、聘用RB顾问、中日合办警察、军械等为‘其制我死命最要之点’。在我国不宜因此决裂,蹂躏全局。但应尽心竭力,能挽救一分,即收回一分之权利。”而随后即发布新电:“我国虽弱,苟侵及我主权,束缚我内政,如第五号所列者,我必誓死力拒。外交部恪守我的指示,坚拒到底,尽了最大之力……如今日人最后通牒已将第五条撤回,凡侵主权及自居优越各条亦尽力修改,并正式声明将来胶州湾归还中国。在南满虽有居住权但须服从警察法令及课税各条亦与中国人一律。因此,与初案相比已挽回许多……我国国力未充,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。故权衡利害而不得不接受RB之最后通牒,是何等痛心,何等耻辱!……经此大难之后,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RB要求为奇耻大辱,本卧薪尝胆之精神,做奋发有为之事业。举凡军事、政治、外交、财政,力求刷新,预定计划,定年限,下决心,群策群力,期达目的……希望‘埋头十年,与RB抬头相见”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