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_第282章 不适合小朋友看的童话? (第2/2页)
所以,在这篇评论的最后,笔者希望相关部门出来做个回应,这部作品到底是如何通过审批,能分在适合儿童年龄段读者所阅读的,是不是要重新进行调整才更合适。
末了我还有一句话,想对这部作品的作者李名说。
作为一个娱乐圈的公众人物,以及作为一个有底线的作家,你在做某件事或创作某部作品的时候,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,责任比赚钱和名声更重要呢。
……
这是一篇发表在微博上,名为《舒克和贝塔:一部不适合小朋友看的童话》的文章。
文章用了一千余字,对李名那部刚刚上市的,童话故事《舒克和贝塔》,进行了深刻的批判。
很多网友在看了这篇文章之后,纷纷进行了评论和转发。
“笔者大大说的太对了,李名这个家伙,就是为了宣传他自己,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腰包,被粉丝的钱塞得满满当当的,根本不顾创作出来的作品,到底会不会对读者产生不好的影响,实在是可恶之极。”
“李名赶紧滚出娱乐圈、滚出文坛,你就是一颗臭老鼠屎,除了祸害他人你还会什么?强烈要求有关部门,出来给大家一个说法,赶紧要求书店把李名这部,祸害儿童的作品停售并召回,同时还要对他进行严厉惩罚才行。”
“楼上说的没错,给李名的惩罚光靠罚钱是不够的,因为你只罚他一千几百万的,对于他来说不过是小事一桩,你得限制他进行文学创作出版才行。不然让这种垃圾,这次能搞出祸害小朋友的作品,再肆意妄为下去,下次还能搞出祸害更多人的作品来,不信你们就看着好了。”
“作为一个已经购买《舒克和贝塔》的家长,我觉得大家说的一点没错,这部作品在书店草草阅读时,还觉得挺吸引人的,应该是一部值得购买的作品,但拿回家之后却是让人越看越皱眉头。不管你们怎么看,反正我已经决定了,今天晚上下班以后就到书店去退货。”
……
抨击李名和他作品的相关讨论微博话题,从第一条微博出现之后,就以飞快的速度在增长着,而且到了第二天中午的时候,还超越了赞扬李名和他作品的话题。
看到这一幕,不少人纷纷在怀疑,是不是有人雇佣了水军,对李名和他的作品进行抹黑。
但是很快他们又迟疑了,因为抨击李名的,不只是那些普通的网友,还有经常活跃在微博上面的,一群非营销帐号的大V们。
所谓的非营销帐号,是相对于营销帐号而言的,营销账号不用说大家也知道,就是那些平时发各种能吸引人眼球的微博,然后时不时的穿插一些,自己要帮人推广的内容。
但非营销账号就不一样了,他们从来不会在自己微博上面,向粉丝们推荐某种东西,甚至还不止一次明确表示,他们做微博只是出于个人兴趣而已,绝不会为收好处费做营销的。
可能有的网友会质疑,如果没有任何好处,你有什么理由那么卖力的做微博呢?
一些高明的大V们,想出一个逆向思维的妙招,那就是不进行任何的加V认证,以此更进一步表明自己的决心。
即使这样,仍然不能打消所有网友的疑虑,但偏偏绝大部分的网友就吃这一套,在他们看来,人家一没有做过任何营销二,又不做加V认证,你凭什么说人家还能有办法赚好处费呢?
其实这些网友,还是被他们的手段蒙蔽了而已,忘记了润物细无声这句老话。
其实所谓的微博营销,并不是大家所认为的那样,只有直截了当的宣传某样东西才是。
真正高明的营销,他们并不会在乎一时的得失,为了那几千几万块的好处费,而降低了他们这个精心养成的帐号,在粉丝心目当中的公正性。
他们想的是放长线钓大鱼,比如在某些人或企业,需要进行形象公关的时候,他们便会以旁观的身份、以公正的姿态,对那人或事情进行评论。
这种时候,一般的人还真看不出来,他们到底有没有收了好处费,毕竟评论这种事情,他们平时也时不时在做,而且很多都是自己所认可的。
现在,或许人家和自己的观点有出入,但谁都有说话的权利不是,毕竟大V的想法往往是比较独到的,而且消息也是比较灵通的,再说了真理总是掌握在少数人当中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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